• 1

爱游戏登陆官网-爱游戏充值投注 版权所有      吉ICP备596542号-91                                                                                                                                                                        网站建设:爱游戏登陆长春    【后台管理】

爱游戏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测土配方施肥定点企业认定与配方肥生产

发布时间:2024-05-11 02:51:36 来源:爱游戏登陆官网 作者:爱游戏充值投注
【摘要】:

  为加快我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配方肥应用,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01号)有关规定,结合宁夏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制定本办法旨在支持、引导和鼓励合格的肥料企业进入测土配方施肥领域,逐步建立“以科研为基础,以推广为主体,以企业为纽带,以农民为对象”的科学施肥长效机制。

  第二条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在农牧厅的领导下承办全区测土配方施肥定点企业认定与配方肥生产推广管理工作。涉及具体内容一是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二是配方肥经销商认定,三是配方肥加工生产,四是配方肥销售推广。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配方肥是指以土壤养分测试和作物肥料效应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等而制定的肥料配方,以各种单质化肥和(或)复混肥料为原料,利用掺混或造粒工艺制成的适合于特定区域、特定作物的肥料。

  2、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具有常规肥料检测能力的化验室和化验技术人员,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有相应的复混(合)肥生产设备和设施,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要求复合肥企业年生产能力在2万吨以上,BB肥企业生产能力在0.5万吨以上。

  1、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配方肥应用的需要以及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提前发布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公告。向社会公布所要认定企业的条件和资料要求等。

  2、自治区农牧厅成立由全区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组成员和质检、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小组,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到企业现场考察,据此提出认定的初步意见。

  3、认定小组初步确定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报自治区农牧厅终审同意后,正式认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并与所认定企业签订协议,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可以续签,由定点企业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经认定小组审查通过后,续签协议,有效期仍为三年。

  4、认定工作完成后,自治区农牧厅及时向社会公布所认定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并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牌匾。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因产品质量、经营服务等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定点企业,取消认定命名,并予以通报。

  第八条配方肥经销商是指经农技推广部门培训、考核、认定,在一定区域内代理或销售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配方肥产品的肥料经销单位。

  1、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本县(市、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配方肥应用的需要,提前发布配方肥经销商认定公告。向社会公布所要认定经销商的条件和资料要求等。

  2、申请企业按认定公告要求向县(市、区)农业部门提交《配方肥指定经销商资格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

  3、县(市、区)农业部门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鉴署意见,并认定为配方肥经销商。

  4、县(市、区)农业部门完成配方肥经销商认定后,及时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并向指定经销商颁发全区统一资格证书和牌匾,同时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告。

  5、自治区农牧厅对县(市、区)呈报的配方肥经销商进行备案后,及时将认定结果告知本县(市、区)选定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

  6、自治区属配方肥经销商参照以上程序,向自治区农牧厅申请办理有关认定手续,其下属各网点向属地县(市、区)办理相应认定手续。

  第十一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办法,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在自治区认定的生产企业中自主选定为本县(市、区)加工配方肥的定点企业;定点生产企业根据自身配方肥的生产供应能力,决定选定多个或一个合作县(市、区)。双向选择议定后双方鉴定协议并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气候、地貌、土壤类型、作物类型及品种、产量水平、耕作制度、种植方式等,合理划分施肥类型区,依据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数据结果,确定分区域、分作物肥料配方。肥料配方报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备案后按时提供给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以便安排生产。

  第十三条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合作县(市、区)提供的肥料配方组织生产,并对配方肥料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包装除按国标规定执行外,还必须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字样,并注明销售区域和适宜作物。

  第十四条全区各级农业部门要向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积极提供技术培训、政策咨询、配肥、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对配方肥产品不定期抽样送交资质部门检测,抽检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监管;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作为农牧厅委托的肥料登记办理机构,既要对配方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又要针对配方肥的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配方肥指定经销商有义务对施用配方肥的农户建立信誉卡,并实行跟踪服务和回访制度。同时,培养示范户,建立示范田,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带动农民扩大施用配方肥。

  第十七条配方肥经销商应主动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和培训,积极参与本县(市、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要与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密切合作,做好配方肥的宣传、营销和推广,保证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配方肥料。并对配方肥质量实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向农业部门反映。

  第十八条配方肥经销商要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哄抬物价,不得欺骗消费者,如有上述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即被取消其指定经销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爱游戏登陆